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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2021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30   浏览次数: 14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是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防范助学贷款风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届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已申请到助学贷款(含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两种贷款)的2021届毕业生(国开行贷款毕业生具体名单可到学生资助工作QQ群共享中下载,农商行贷款毕业生具体名单可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官网查询)。

二、工作程序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两种助学贷款种类,组织全体申请到助学贷款的2021届毕业生如实、准确填写《2021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并将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录至《2021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见附件2)。如有转专业、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导致学籍信息与贷款系统数据不一致,请相关学院要求贷款毕业生登录贷款系统与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就学变更手续。

注:以上两个表格的排序要一致,可到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点击下载

2.请于2021121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经审核后加盖本学院公章的《2021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和《2021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表电子稿发至chuzxyxszz@chzu.edu.cn  

三、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要将信息采集工作与学生的诚信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的还款意识。

2.加强审查。各二级学院要确保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贷款信息等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漏报。尤其要确保贷款毕业生用于还款的支付宝账户(务必是合同规定的新浪邮箱)和农金卡账号准确。

3.规范填报。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采集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数据,不能对表格规定的格式和字段作任何修改。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0-3513319。

附件1:2021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2:2021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审核表.xls


终审人:姚志英